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好!
我司和國外客戶達成協議,如果銷量達到一定程度會給予銷售折扣。請教下如何進行退稅申報?
2月份發生 出口報關收入FOB 100元、銷售要求計提VB 5元;2月份財務確認出口收入100-5元=95元
2月份出口退稅申報:出口退稅收入按報關單100元申報?還是按95元申報?
如果跨期8月份 銷售要求給客戶VB 5元 ;8月份財務確認沖減收入5元
8月份出口退稅申報:出口退稅收入時這筆沖減收入VB 5元如何操作?在哪筆報關單進行沖減?還是未做出口退稅申報調整?
以上各工廠是如何操作的煩請說明,此種操作是否有稅務風險,是否有建議方案,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2月份出口退稅申報:出口退稅收入按按95元申報
8月份出口退稅申報:出口退稅收入時按收入減5元進行報。按當月實際收入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