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公司概況:公司主營外購農副產品對外配送銷售。農副產品包括米面淀粉、食用油、香菇木耳等干貨、調料類、凍品類、蛋類、飲料、鮮牛奶。有以下問題: 1、凍品類的雞腿、雞塊等、蛋類的雞蛋、鴨蛋等是否可以按財稅【2012】75號文的流通環節免增值稅?如果免,需要辦理些什么手續?同理:姜、白蕓豆、香菇、木耳、紫菜等是否可以按財稅【2011】137號文的流通環節免增值稅?如果免,需要辦理些什么手續? 2、鮮牛奶是否屬于免稅范圍?
3、進項稅額的抵扣,購進農產品抵扣稅率為9%,依據除了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專用繳款書,還可以有什么憑據?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計算扣除的詳細方法?
4、有無相關的農副產品的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可以享受?
謝謝老師!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凍品類雞腿、雞塊及蛋類的增值稅免稅情況
財稅【2012】75號文件概述
財稅【2012】75號文件規定了部分鮮活肉蛋產品流通環節免征增值稅的政策1,自2012年10月1日起生效3。
根據該文件,下列產品在流通環節可享受增值稅免稅待遇:
鮮活肉產品:指豬、牛、羊、雞、鴨、鵝及其分割后的鮮肉、冷凍肉。
鮮活蛋產品:包括雞蛋、鴨蛋、鵝蛋,涵蓋鮮蛋、冷藏蛋和蛋液、蛋黃、蛋殼等2。
具體免稅條件
從事農產品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以上鮮活肉蛋產品時,需滿足以下條件才能享受增值稅免稅政策:
產品必須屬于明確列出的鮮活肉蛋類別。
必須分別核算免稅產品與其他增值稅應稅貨物的銷售額;如未能分別核算,則不能享受免稅優惠2。
凍品類雞腿、雞塊的增值稅處理
凍品類雞腿:屬于鮮活肉產品中的冷凍肉范疇,符合條件時可享受免稅政策。
凍品類雞塊:如果雞塊未經過進一步加工,仍然屬于冷凍肉的范疇,也可能符合免稅條件。但如果雞塊經過了調味、裹粉等加工步驟,則不再被視為鮮活肉產品,因此不適用免稅政策。
蛋類的增值稅處理
雞蛋、鴨蛋:作為鮮活蛋產品的一部分,在流通環節可以享受增值稅免稅。
其他蛋類:如鵝蛋等,同樣屬于鮮活蛋產品的免稅范圍。
結論
凍品類的雞腿、未經額外加工的雞塊等,如果符合鮮活肉產品的定義,可以在流通環節享受增值稅免稅。
雞蛋、鴨蛋等蛋類產品,在其流通環節也可以享受增值稅免稅待遇。
請注意,具體操作時需參照當地稅務部門的規定和指導,并確保能夠正確區分和核算不同類型的貨物以滿足免稅條件。
由于政策中沒有直接提到白蕓豆和姜的增值稅情況,我們無法確定它們是否符合財稅【2011】137號文的流通環節免增值稅的條件。而香菇、木耳和紫菜中,自產的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稅的優惠,外購再銷售的則需要繳納增值稅。具體是否符合免征條件,還需要查閱相關的稅法文件和政策。咨詢當地稅務機關。
農產品進項稅額抵扣的其他憑據及計算方法
企業在購進農產品時,除了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之外,還可以根據具體情況使用其他憑據來計算和抵扣進項稅額。以下是幾種具體的抵扣憑據和計算方法。
1. 農產品銷售發票和收購發票
當企業從農業生產者手中購入農產品時,如果銷售方無法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企業可以憑借農產品銷售發票或收購發票來計算抵扣進項稅額。這兩種發票通常由農業生產者開具,其中銷售發票適用于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時開具,而收購發票適用于購買方購買自產農產品時開具26。
2. 增值稅普通發票
在某些情況下,如果銷售方放棄享受免征增值稅的優惠政策,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那么購買方可以以取得的專用發票來抵扣進項稅額1。
3. 進項稅額核定扣除
此外,企業還可以通過進項稅額核定扣除的方法來計算抵扣進項稅額。這種方式不再依賴于傳統的扣稅憑證,而是根據購進農產品所生產的商品或服務的銷售情況,按照一定的扣除標準,核定出當期農產品可抵扣的進項稅額。這種方法的具體操作需要遵循《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實施辦法》等相關文件的規定26。
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的計算方法
當企業采用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的方法時,具體的計算方法如下26:
1. 確定扣除標準
企業需要根據購進農產品的種類和用途,確定適用的扣除標準。這些標準通常由國家相關部門發布,并且可能會隨著政策的變化而調整。
2. 計算銷售情況
企業需要根據當期的銷售情況,計算出購進農產品所生產的商品或服務的銷售收入。
3. 計算可抵扣進項稅額
最后,企業可以根據核定的扣除標準和銷售收入,計算出當期可抵扣的進項稅額。
綜上所述,企業在購進農產品時,除了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專用繳款書外,還可以使用農產品銷售發票、收購發票以及通過進項稅額核定扣除的方法來計算和抵扣進項稅額。這些憑據和方法的具體使用需遵循相關的政策法規和操作指南。
農副產品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1. 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企業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這包括蔬菜、谷物、薯類、油料、豆類、棉花、麻類、糖料、水果、堅果的種植,農作物新品種的選育,中藥材的種植,林木的培育和種植,牲畜、家禽的飼養,林產品的采集,灌溉、農產品初加工、獸醫、農技推廣、農機作業和維修等農、林、牧、漁服務業項目,以及遠洋捕撈等活動取得的所得35。
2. 農產品初加工 財稅〔2008〕149號文件對農產品初加工的范圍作出了具體規定,包括油料植物初加工等。這些初加工活動如果符合財稅〔2008〕149號文件的要求,可以享受企業所得稅免稅優惠1。
3. 來料加工業務 有觀點認為,來料加工業務雖然不是財稅〔2008〕149號文件中列舉的特定產品(如植物毛油和餅粕),但如果該業務符合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的條件,也可以享受企業所得稅免稅優惠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