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1、注冊資本未全額收取,公司怎么賬務處理?
2.注冊資本設置管理股,怎么賬務處理?
3、出資人出資貨幣資金少,但是注冊資本按照全額登記,剩余未實際出資的怎么處理?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公司的注冊資本未全額收取時,根據現行的會計處理原則,主要遵循以下步驟:
初始階段:在股東未實際繳納注冊資本的情況下,無需立即進行賬務處理。這是因為認繳制下,公司只需要在實際收到投資時才進行賬務記錄。
實際收到資本時:當股東實際繳納部分或全部認繳資本時,公司應根據實際收到的金額進行如下賬務處理:
借記“銀行存款”或其他相關資產科目(如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表示公司收到了實際投資;
貸記“實收資本”科目,表示公司的實收資本增加;如有溢價,則溢價部分應貸記“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科目613。
印花稅的計算:對于實際收到的注冊資本部分,需要按規定繳納印花稅。例如,對于實際到賬的100萬元,印花稅計算公式為:1000000 * 5 / 10000 * 0.5 = 250元13561112431611。
未實繳部分的處理:對于尚未實繳的注冊資本部分,不需要在賬面上反映。這些未實繳的金額并不構成公司的資產,因此不應確認為資產或負債。
后續管理:盡管股東認繳了注冊資本,但未實際繳納的部分不會出現在資產負債表中,也不會影響公司的資產總額。股東應在公司章程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出資義務,否則將面臨法律責任。
綜上所述,在注冊資本未全額收取的情況下,公司只需在實際收到款項時做相應的賬務處理,并按規定繳納印花稅。未實繳部分無需提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