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好。公司部門聚餐或者以團建名義聚餐費用(開具了餐飲費發票),如何入賬?計入“福利費”和計入“業務招待費”哪種方式較好?如果是計入福利費,是否需要準備一些證據材料證明這個餐飲費是用于公司聚餐或者團建的?如果在所得稅前扣除確實需要證明材料,但從實際操作上看這個材料又不好準備。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公司部門聚餐或者以團建名義聚餐費用,應計入福利費科目。需提相關材料證明業務真實性,包括聚餐時間、地點、人員、費用標準、支付憑證等。
會計分錄:
1.計提: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按人員部門劃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2.實際發生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貸:銀行存款/原材料/主營業務成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