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個人銷售A4紙500元以下,代開發票增值稅稅率多少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增值稅起征點幅度如下:1、按期納稅的,為月應稅銷售額5000-20000元(含本數)。2、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銷售額300-500元(含本數)。
2018年28號公告
第九條 企業在境內發生的支出項目屬于增值稅應稅項目(以下簡稱“應稅項目”)的,對方為已辦理稅務登記的增值稅納稅人,其支出以發票(包括按照規定由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作為稅前扣除憑證;對方為依法無需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或者從事小額零星經營業務的個人,其支出以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或者收款憑證及內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收款憑證應載明收款單位名稱、個人姓名及身份證號、支出項目、收款金額等相關信息。
因此,按次銷售的個人,未超過500元的,或以不開具發票,給對方開具收款收據即可。請參考以上文件規定。謝謝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