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請教老師:我司于2019年成立一合伙企業B作為A公司高管的股權激勵平臺,合伙企業B公司出資517.20萬元在A公司投資(在A公司記:實收資本200萬、資本公積317.2萬),占比16.67%。投資后公司所有者權益總額2131.9萬元(實收資本1200萬、資本公積317.2萬、盈余公積6.5萬、未分配利潤596.4萬)。
2023年權激勵考核達標,2023.12月合伙企業B的個人股東轉讓8.37%的財稅份額,作價43.3萬元給激勵對象(此轉讓比例占A公司持股比例1.4%),合伙企業B無實際業務,2023.12月所有者權益總額與2019年成立時相等,2023.12月A公司所有者權益總額2710.28萬元(實收資本1200萬、資本公積317.2萬、盈余公積339萬、未分配利潤854萬)
請問老師:1、合伙企業一般如何規定財產轉讓成本? 2、合伙企業B的個人股東轉讓8.37%的財稅份額給股權激勵對象,按所投資的A公司,2023.12月所有者權益總額2710.28萬元(實收資本1200萬、資本公積317.2萬、盈余公積339萬、未分配利潤854萬),請問如何計算財產份額溢價?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從您描述的來看,您的財產轉讓份額總成本是517.20萬元,即原始517.20萬的投資,每份成本是517.20/16.67%,轉讓8.37%的份額對應的成本是每份成本*8.37%。
2.財產轉讓份額=所有者權益總額*8.37%,溢價=轉讓份額-份額成本-轉讓過程中的稅費。
提供以上供您參考,如還有疑問請再次提出,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