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您好,我司為境外公司提供咨詢服務(建廠咨詢、人資、財務、法務咨詢),享受免征增值稅,請問需要開普通發票嗎?是否需要備案?對應的稅收政策是什么?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不需要備案。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優化增值稅優惠政策辦理程序及服務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4號)第一條規定,單位和個體工商戶(以下統稱納稅人)適用增值稅減征、免征政策的,在增值稅納稅申報時按規定填寫申報表相應減免稅欄次即可享受,相關政策規定的證明材料留存備查。
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于2021年03月31日發布的《關于<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優化增值稅優惠政策辦理程序及服務有關事項的公告>的解讀》對于第二問“單位和個體工商戶適用增值稅減征、免征政策的,是否需要辦理備案手續?”答復為:不需要辦理備案。按照“放管服”改革的要求,我局進行了稅收管理方式的優化,推行“備案逐步向留存備查轉變”。本公告第一條明確,單位和個體工商戶適用增值稅減征、免征政策的,在增值稅納稅申報時按規定填寫申報表相應減免稅欄次即可享受,相關政策規定的證明材料留存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