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司和對方簽訂了《保稅油供應服務保障協議》,該協議屬于框架協議,沒有具體金額,協議約定了我司向對方提供三項服務(勞務費、駁運費及包干費)及各項服務的計費標準,請問我司應該如何繳納印花稅?勞務費和包干費在印花稅法里沒有對應的稅目,這兩項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勞務費、駁運費及包干費公司繳納印花稅的具體方法和相關政策如下:
勞務費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的規定,勞務合同不屬于應納稅憑證的范疇,因此企業支付的勞務費本身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駁運費
對于駁運費,如果涉及到貨運憑證,根據國家稅務局的規定,凡是明確承、托運雙方業務關系的運輸單據均屬于合同性質的憑證,應以運費結算憑證作為應稅憑證。凡直接辦理承、托運運費結算憑證的雙方,均為貨運憑證印花稅的納稅人。代辦承、托運業務的單位負有代理納稅的義務,代辦方與委托方之間辦理的運費清算單據不繳納印花稅。
包干費
包干費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取決于其具體性質。如果包干費涉及其他應稅憑證,如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等合同性質的憑證,則需要按照相應規定繳納印花稅。繳納方式可以選擇應稅憑證貼花納稅、大額稅額開票征收、頻繁業務匯總申報或依法核定等方式。
印花稅的繳納方式
應稅憑證貼花納稅:在應稅憑證上一次性貼足印花稅票,并在每枚稅票的騎縫處蓋戳注銷或畫銷。
大額稅額開票征收:對于印花稅應納稅額較大的情況,可以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單筆開具繳款書進行繳納。
頻繁業務匯總申報:對于同一種類應納稅憑證需頻繁貼花的,可
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決定是否采用按期匯總繳納印花稅的方式。
難以計算的依法核定:如果不能據實計算繳納印花稅,稅務機關可以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及相關規定核定應納稅額。
綜上所述,企業在支付勞務費、駁運費及包干費時,應根據具體情況判斷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并選擇合適的繳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