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建筑物資產發行私募REITs上市涉及哪些稅款征收?應征稅種和稅率情況。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REITs持有環節的稅負
在項目公司層面,存在的稅收有增值稅及其附加,印花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所得稅等稅負。
在專項計劃層面,涉及的稅種主要是增值稅及其附加。根據營改增之后一系列文件的規定,資管產品(含專項計劃及私募基金)取得的保本收益需繳納增值稅,并按3%的稅率簡易征收,管理人為代扣代
繳義務人。若不是保本收益,則無需繳納增值稅1。
[1]實務中資產支持計劃和私募基金可能會避免采用保本收益條款,但優先級部分的收益仍有可能被認定為屬于保本收益。
在公募基金層面,涉及的稅種主要是增值稅與所得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文件,公募基金的收入應不適用增值稅,公募基金的股息、分紅收入和證券買賣差價收入,均暫不征收企業所得稅。
在REITs投資者層面,其從封閉式公募基金獲得的分紅主要涉及增值稅和所得稅。由于分紅不屬于保本收益,因此不適用增值稅。另根據相關文件,投資者從證券投資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征收企業所得稅,個人投資者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 REITs退出環節的稅負
國際主流REITs以公開發行、永續交易的權益性證券為主,與股票相似,投資人除了發行期認購之外,可以通過二級市場進行買入和賣出交易,投資者的退出主要通過二級市場交易完成。REITs的退出還表現在資產出售上,出售的方式可以是資產轉讓、項目公司股權轉讓等等。
我國個人投資者在轉讓公募基金時,均不需要繳納增值稅和所得稅,企業投資者需就價差繳納所得稅,投資者買賣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免征印花稅。REITs轉讓項目公司股權或直接進行資產出售時,則與前述設立時的情形類似,將會就其交易適用增值稅、土地增值稅和所得稅等等。
綜上所述,REITs在設立、存續和退出三個環節均有相應的稅收情況。如下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