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研發投入最終能形成產品,在費用歸集時是資本化還是費用化歸集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研發投入最終能形成產品,在費用歸集時應轉入產品成本。
《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5號》(財會〔2021〕35號)規定,企業研發過程中產出的有關產品或副產品在對外銷售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規定的應當確認為存貨,符合其他相關企業會計準則中有關資產確認條件的應當確認為相關資產。
企業將研發過程中產出的有關產品或副產品對外銷售(以下統稱試運行銷售)的,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等規定,對試運行銷售相關的收入和成本分別進行會計處理,計入當期損益,不應將該收入抵銷相關成本后的凈額沖減研發支出。
按照上述規定,企業在研發過程中形成產品的,只要確定對外銷售,前期計入“研發支出”的各項支出,均應轉入“存貨”科目,并做如下會計調整:
借:存貨
貸:管理費用—研發費用(研發項目當年費用化的部分)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研發項目以前年度費用化部分)
研發支出—資本化支出(研發項目資本化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