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好,勞務派遣員工發生的關于崗位的培訓費、差旅費用能在用人單位稅前扣除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準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該文件規定的經費支出是本公司員工,如果非本公司員工的培訓費用個人理解不能扣除,貴公司可以將此項支出轉給派遣公司,由派遣公司向貴公司開具發票。差旅費用支出是如果是與公司經營活動相關可以做為業務招待費用進行列支。以上回復貴公司可以參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