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A公司2023年度被認定為高企,前幾年公司主營的是研發服務,對外開具的均為技術服務費的發票,以高新技術服務認定高企,今年起不再僅僅局限于提供研發服務,更多轉型給客戶提供產品。
由于A公司不具備廠房機器設備等條件,故委托有生產能力的B企業根據A公司要求代為采購原材料并且加工制造成A公司研發的產品,B生產過程中使用的技術均是A公司研發的技術,設計IP、圖紙、工藝要求、驗收標準、軟件等均是A公司的,B公司交付產品后開具相應的成品發票給A公司,A公司對外銷售給客戶。
請問:
1.A公司目前的經營模式屬于委托加工業務嗎?
2.A公司的產品能被認定為是A公司的高新技術產品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A公司目前的經營模式屬于委托加工業務。
A公司的產品能被認定為是A公司的高新技術產品。
為了避免風險請咨詢當地稅務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