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你好!我們是一家房地產企業,有以下問題請教:1、出售無產權車位需要繳納土地使用稅嗎?是減按50%征收嗎?
2、出售無產權車位是按銷售不動產繳納增值稅,不用按租賃繳納房產稅?
3、通過招拍掛取得土地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合同約定交付土地時間次月開始繳納土地使用稅,這個次月是所屬期還是實際繳納入庫時間?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出售無產權車位不繳納土地使用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
第二條 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稅(以下簡稱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
前款所稱單位,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股份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以及其他企業和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軍隊以及其他單位;所稱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個人。
第三條 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依照規定稅額計算征收。
2、銷售無產權車位的增值稅稅率為9%,與銷售商品房的增值稅稅率一致
3、通過招拍掛取得土地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合同約定交付土地時間次月開始繳納土地使用稅,這個次月是所屬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