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樂部會員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購買了兩臺二手車,一臺貨車,一臺轎車.車籍過戶時在二手車市場取得了"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金額18.5萬元,成交價格15萬元.付款15萬元。請問1、銷售方和購買方就此固定資產應交納哪些稅種?如何計算稅金?2、銷售方從何處取得減少固定資產發票?(還是不需要發票)
祝俱樂部的所有老師和會員春節快樂!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 熊勇 專家解答如下:1、銷售方銷售二手車將涉及增值稅及附加,印花稅。而購買方需繳納印花稅。增值稅: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營業稅若干政策規定的通知》(財稅[1994]26號)的規定,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其他屬于貨物的固定資產,暫免征收增值稅。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增值稅問題解答(之一)>的通知》(國稅函發[1995]288號)補充說明“使用過的其他屬于貨物的固定資產”應同時具備以下幾個條件:
(一)屬于企業固定資產目錄所列貨物;
(二)企業按固定資產管理,并確已使用過的貨物;
(三)銷售價格不超過其原值的貨物。
如果不符合上述免稅規定,則需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舊貨和舊機動車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2]29號)的規定,納稅人銷售舊貨(包括舊貨經營單位銷售舊貨和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應稅固定資產),無論其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或小規模納稅人,也無論其是否為批準認定的舊貨調劑試點單位,一律按4%的征收率減半增收增值稅,不得抵扣進項稅額。城市維護建設稅:增值稅稅額*稅率。稅率分別根據規定為7%、5%、1%三個檔次。不同地區,稅率不同;
教育費附加:增值稅稅額*3%;
印花稅,購銷合同記載金額的萬分之三。
2、銷售方必須開具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