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樂部會員提出如下問題:
1.我們是一家設計單位,現跟另一單位合作設計一項目,總設計費是直接進我們單位的帳,現我們要付給對方合作設計費,請問這個設計費我們是直接沖收入還是進成本呢?
2.07年的福利費是按照計稅工資的14%稅前扣除還是按實際發生額稅前扣除?2008年的福利費是按照計稅工資的14%稅前扣除還是按實際發生額稅前扣除?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由對方提供發票進成本。
2、07年的福利費是按照計稅工資的14%稅前扣除。2008年的福利費是按實際發生額稅前扣除,但不能超過工資總額的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