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樂部會員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的全資子公司與一鄉村委員會合作建筑一辦公大樓.鄉村委員會只提供土地,我子公司出資興建,建成后各分一半.我子公司使用權只有四十年,四十年后所有辦公樓歸鄉村委員會.同時每年付管理費給鄉村委員會.我子公司雖然出資興建辦公大樓,但興建該辦公大樓的所有發票憑證及有關稅費單據都不能寫我子公司,因為房產權不屬于我子公司.
請問:1,帳面應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2,稅務方面又如何處理?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帳面上先走往來處理。借:其他應收款,貸:銀行存款,由對方提供發票(可到地方稅務局申請代開發票)你公司賃發票在受益期內計入損益。借:管理費用,貸:其他應收款。
2、對方屬于房產的出租行為,租金收入需繳納營業稅及附加(5.5%)、房產稅(12%)、印花稅(千分之一)和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