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樂部會員提出如下問題:
我們公司要出售一批商品,其中出口關稅稅率為T,采購金額為C,(含增值稅),F為中間費用,P代表利潤,出口定價S 為多少時才能達到盈虧持平?(不涉及出口退稅)
我有兩種思路:
1.P=S/1.17-F-S/[1.17*(1+T)]*T
這樣得出的結果就是S>=(C+1.17F)*(1+T)
請問這種解法正確否,如果正確,請問應繳多少增值稅
2.P=S-C-F-S/(1+T)*T
這樣的結果就是S=(C+F)*T
此種解法表示出口不繳納增值稅,是這樣的嗎?
以上是我的愚見,請老師指正,并給出正確的解答!
非常感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個人認為方法2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