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樂部會員提出如下問題:
請問專家:我企業為物流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軟件商購入物流軟件一套(合同為軟件開發服務合同,不含硬件采購價款)進項稅能否抵扣?如能抵扣,有無相關文件?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軟件的進項稅抵扣問題是有爭議的,因為沒有專門而明確的文件規定。各人的理解不一樣。實務中,如果軟件構成了產品的實體(即形成了產品的組成部分),理所當然的可以抵扣進項稅,但如果不構成產品的組成部分,而是作為工具反復周轉使用,且達到固定資產標準的(單價2000元以上),稅務機關是不讓抵扣的。未達到固定資產標準的可以抵扣。
為穩妥起見,請再咨詢一下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因為政策要由他們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