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樂部會員提出如下問題:
專家你好!我公司是一家進出口企業,注冊資金100萬元,年營業收入上億元,公司正常運作的大量資金都靠本公司股東無償融資解決,但公司并未支付融資利息給股東,也無融資合同,請問這種融資模式屬于股東個人向企業提供“金融保險”業務嗎?不付利息合法嗎?企業是否要代扣代繳營業稅?該如何正確操作?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股東向企業提供貸款取得利息應繳納營業稅。
2、對不付利息的行為稅法沒有限制性規定。。向個人支付利息稅法不允許扣除。
3、代扣代繳營業稅的前提是對方取得了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