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樂部會員提出如下問題:
07年虧損,08年盈利,但是不足以彌補虧損,08年的每季度的所得稅應該如何體現(xiàn),能否直接在利潤總額填0,然后這樣每個季度就不交了!這樣做報表說的過去嗎?另帳面上08年計沒有計提所得稅,可否講的得去?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第4行‘實際利潤額’:填報按會計制度核算的利潤總額減除以前年度待彌補虧損以及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后的余額。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填報企業(yè)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2008〕635號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第4行“利潤總額”修改為“實際利潤額”。填報說明第五條第3項相應修改為:“第4行‘實際利潤額’:填報按會計制度核算的利潤總額減除以前年度待彌補虧損以及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后的余額。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yè)單位比照填報。房地產(chǎn)開發(fā)企業(yè)本期取得預售收入按規(guī)定計算出的預計利潤額計入本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