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樂部會員提出如下問題:
加工貿易深加工結轉,即通常所說的“轉廠”,是加工貿易企業申請免稅進口的料件生產的成品,本應該直接出口,但此成品在其他公司是作為原料或半成品加工成另一個成品用于出口,為了減少運輸成本, 該成品可以不用先出口到國外,其他公司再從國外購進,而是直接發往其他公司加工后出口,其結轉過程中,轉出企業按出口貨物辦理報關手續,轉入企業按進口保稅貨物辦理進口手續。深加工結轉的好處在于免去了貨物反復進出境的成本。《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加工貿易貨物監管辦法》規定,深加工結轉,是指加工貿易企業將保稅進口料件加工的產品轉至另一加工貿易企業進一步加工后復出口的經營活動。進口加工貿易貨物,可以通過深加工結轉方式轉入;出口加工貿易貨物,可以通過深加工結轉方式轉出。
深加工結轉中,出口方稱為轉出企業,進口方稱為轉入企業。
1.轉出企業備案(填寫加工貿易深加工結轉申請表轉出)
2.轉入企業備案(填寫加工貿易深加工結轉申請表轉入)
3.轉出企業打發貨單(填寫加工貿易深加工結轉發貨登記表)
4.轉入企業打收貨單(填寫加工貿易深加工結轉收貨登記表)
5.轉入企業報進口(轉出企業打合同\箱單\發票)
6.轉出企業報出口(必須要對方進口報關單復印件,然后一套報關資料:核銷單/合同/箱單/發票)
7.出口核銷。
我司現在遇到的問題是:
我司深加工結轉給下游企業的貨物如何錄入稅務系統,如何履行稅務政策的問題?
對加工貿易深加工結轉的稅務處理,稅務總局目前沒有出臺統一的稅收政策,稅務機關和海關之間缺乏協調,以前的相關文件國稅發[1992]146號、國稅發[1994]239號都被國稅發[2006]62號宣布廢止。因此,目前的具體操作還是以當地稅務機關的要求為主。我司現收集到的廣東、浙江等加工貿易發達地區稅務部門一般的處理辦法是:深加工結轉環節不予征收增值稅,也不辦理退稅,轉出企業開具出口發票,轉入企業報關轉入的半成品免于征稅。因為,深加工結轉業務主要影響進料加工企業,按照目前的政策,進料加工企業出口貨物如果進行一般貿易直接出口的話可以實行免抵退稅管理,國內采購原材料發生的進項可以退稅。但采用深加工結轉之后,因為海關不簽發退稅聯,這部分進項不能辦理退稅,對國內采購比例比較大的進料加工企業來說,采用深加工結轉業務稅負增加。對轉入企業來說,同國外進口保稅材料一樣,稅收方面沒有影響。沿海開放和深加工貨物出口比較大的地區,由于國內相互結轉采購貨物在稅收上按內銷征稅,不能享受出口退稅政策,對企業來講有再好的技術、再多的投資,也不愿去做徒勞工作,使大部分企業失去了積極性,主動放棄國內進料深加工業務,這樣將會給地方經濟、對外貿易、人員就業帶來很大的負面影響,因此,他們從當地的實際出發,放寬了稅收政策實行免稅以鼓勵加工貿易,并減輕企業負擔,因此這些地區都統一都實行免稅政策,比如浙江國稅規定:根據浙國稅進[2005]12號文件規定,出口企業加工貿易深加工結轉環節將不予征收增值稅,但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加工貿易深加工結轉業務,同出口貨物一樣,需要辦理報關進出口手續,并辦理收匯核銷,所不同的是:1. 出口可以按規定辦理退稅,但深加工結轉轉出的貨物只免稅不退稅。2. 出口貨物必須用外匯結算并辦理核銷手續,但進料深加工結轉業務可以用人民幣支付并辦理核銷手續。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 目前對于深加工結轉的稅收處理,國家尚無明確的規定。因此各地區各企業的處理也不完全相同。請咨詢您的主管稅務機關后決定。